免费发布信息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行业资讯 > 资讯 > 热点资讯

商务部发布:每人每年仅可出售两辆二手车

2023-01-05 09:58:48 编辑:百修网 阅读量:196

近日,商务部官网发布了《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》。


该通知主旨为自2023年1月1日起,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,汽车销售企业、二手车交易市场、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,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,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。


 

公安机关、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,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,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。


2023年起对于持有时间未满一年的车辆,每人每年仅有前两辆汽车出售可到相应市场开具发票,个人出售数量达到三辆或以上的,各相关机构和企业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。


该通知的发布,更规范了二手车交易市场,此前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和相关规范条文,二手车收售企业在回收二手车之后应将车辆放置到公司户下,但个别商贩为了追求利益,会将已回收的二手车放置到个人名下,这样就可以避开公司账户的监管,从而方便其做账和避税等操作的执行,甚至逃避二手车后续服务。通知的出台规范了二手车交易的规范,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

版权与免责声明: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,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,请您在选择服务时注意甄别服务商的主体资格、经营资质、报价、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,百修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;百修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,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。

本网站仅作为维修信息发布平台,为规避风险,建议您在涉及到钱财时务必确认维修商资质并当面交易,任何先付款,再维修的均为欺骗行为。

客服热线

意见反馈邮箱:354481597@qq.com

关注我们
百修网公众号

百修网公众号

百修公众号

百修公众号

师傅接单小程序

师傅接单小程序

苏ICP备09042555号-2 |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:苏B2-20150120 | 公安部备案号:32020202000170 | Copyright © 无锡市新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